香港特区政府展开基本法第23条立法公众咨询

发布时间:2024-04-28 00:38:24 来源: sp20240428

   中新网 1月30日电 综合报道,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30日)上午表示,特区政府今日展开基本法第23条立法公众咨询,至2月28日,下午赴立法会作详细介绍。香港特区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和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亦出席相关记者会。

  香港基本法第23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李家超表示,特区政府今日(30日)展开基本法第23条立法公众咨询。图片来源:香港“点新闻” 麦钧杰 摄

  23条立法“必须做”“尽快做”

  李家超表示,基本法第23条立法是要“必须做”及“尽快做”。

  他提到,这是特区的宪制责任。社会经历2019年港版“颜色革命”,大家都明白到国家安全的重要性,明白到国家安全风险是严重、真实、突如其来的,再加上地缘政治日益复杂,特区政府必须尽快修补这一块短板,“早一日,风险少一日”。

  李家超指,今次立法建议采取以下原则:第一,“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第二,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根据《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特区的有关规定享有的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在内的权利和自由;第三,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应当按法治原则,坚持积极预防和依法惩治。

  香港将订立一条全新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

  针对立法的方式,李家超表示,特区政府建议订立一条全新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以全面应对香港特区现在或未来可能出现的国家安全风险。

  李家超表示,今次特区政府制定的建议,是综合考虑香港现时的法律、实际情况和大量外国相关法律。

  他提到,很多国家都根据自身面对的国家安全风险及需要,制定大量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特区政府这次立法工作,会参考及借鉴其他国家的法律。

  至于文件内容,李家超说,除宪制责任、立法原则、立法方式以外,有关立法建议将包括修改一些现行法例,将一些普通法的罪行,转为成文法;亦建议一些新的罪行,文件罗列外国的国家安全法律,帮助市民作参考及比较。文件亦会介绍现行法律制度及执行机制的短板和不足。

  邓炳强。图片来源:香港“点新闻” 麦钧杰 摄

  咨询文件共有9章

  邓炳强在记者会上介绍,咨询文件共有9章。

  第一章和第二章简述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香港特区面对的国家安全风险和立法的必要性,并且解释立法的原则、考虑的因素和研究的方法。第三章至第七章是罪行方面提出的建议,涵盖了五大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大部分建议都是完善现行的法例。

  第六章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等活动,建议在条例新增透过电脑或电子系统危害国安的法例,并在现行“不诚实使用电脑”基础上引入新罪行。

  第七章建议订立“境外干预罪”,禁止任何人配合境外势力干预国家或特区事务,禁止任何人干预选举、立法、司法机关等决定。第八章建议就五大类罪行订立域外效力;第九章会提出办理国安案件的不足,例如警方就处理复杂国安案件需较长办案时间,邀请公众提出意见。

  香港特区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图片来源:香港星岛网 卢江球摄

  立法工作要尽快完成 守法市民无须担心

  林定国表示,立法工作要尽快完成,这是明文规定的法律责任,而且是香港面对实质的国安风险。香港国安法第3条款重申,香港附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此外,行政立法司法机关,应按本法规定,有效惩治危害国安活动。

  他强调,“奉公守法的市民,毋须担心误堕法网”,并拟列明例外条款。

  李家超表示,社会普遍已经有共识,要尽快将23条立法的工作完成。香港国安法生效之后,香港有了国家安全工作的实践经验,法庭亦有了审理国家安全案件的经验。此外,外国有大量的法律条文和执行经验可供参考,都罗列在咨询文件中,对市民提供意见方面有很大的帮助。

  李家超最后说,希望可以尽快完成第23条立法,将这个一直缠绕香港26年的问题写上句号,让香港可以尽早全神贯注,聚焦拼经济、拼发展,让市民分享更多经济红利。

【编辑:唐炜妮】